哈山
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纳殷地方。顺治十四年(1657),由官学生授鼓厅笔帖式。康熙十五年(1676),迁礼部主事。二十年(1681),监督九江关税务,奏准由九江移关湖口征税。二十一年,迁兵部员外郎。次年调吏部。二十三年,御试八旗文臣,自通政使以下,笔帖式以上500余员,名列第一等,擢右谕德。二十九年(1690),迁内阁侍读学士。三十五年(1696),迁内阁学士。三十六年,调左副都御史,迁盛京礼部侍郎。奏准发放盛京户部银两给无妻室之壮丁(网户、牧丁、校尉等)。四十九年(1710),调吏部右侍郎。次年,署礼部尚书事,擢刑部尚书,列议政大臣。五十二年,因误将不应赦免之流犯释放,革职。五十八年,卒于家,享年8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