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衙门的低级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较疏远的内亲外戚担任,授予不同职务,其职权和特权相当于※新爷,但管辖范围与特权均小于新爷。参见“新爷”(2375页)。
清朝使用的民族称谓。指维吾尔族。清代称维族为“缠回”,故称其部落、部族为“回部”。如“吐鲁番回部”和“哈密回部”。乾隆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又称新疆南部八城维族为“天山南路回部”,统称维吾尔族为“回部”
见“西域十六府”(710页)。
元朝官署名。掌祭祀。文宗天历元年(1328),罢会福、殊祥二院,改置太禧院(又作泰禧院)。次年,改是名。秩从一品,“掌神御殿朔望岁时讳忌日辰禋享礼典”(《元史·百官志三》)。置院使、同知、副使、佥院、
古县名。原为※夜郎国小邑之一。战国时,楚将庄蹻伐夜郎,曾军至其地。秦置县。治在※且兰(今贵州福泉)。西汉元鼎六年(前111),置牂柯郡,为辖县之一,时称故且兰。西晋改故且兰县置且兰县,治所在今贵州黄县
河西回鹘驻牧于秦州(今甘肃天水)地区一部。秦州原早有回鹘部落居住,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曾向北宋朝贡。西夏占领河西后,回鹘人进入秦、陇之间者日增,至明道元年(1032)七月,知秦州王博文奏:“河
?—1260蒙古国将领。又译阿蓝带儿、阿蓝塔儿、阿蓝台儿、阿蓝答儿。蒙古族。元宪宗元年(1251),受命与晃兀儿驻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掌宫廷、帑藏诸事。以汗弟忽必烈于本封地京兆行汉法,“得中土
?—1196蒙古国建立前塔塔儿部首领。又译蔑古真薛兀勒图。原臣属于金。章宗明昌六年(1195),乘金左丞相夹谷清臣北征合底忻(哈答斤)、山只昆(散只兀)等部得胜回师之机,拦夺金军羊马、辎重,叛金。承安
?—497或499北魏时高昌王。太和十五年(491,一说五年,481,恐误),高车王阿伏至罗立※张孟明为高昌王,未几为国人所杀,众立之为王。以巩顾礼、麹嘉为左右长史。二十一年(497),遣司马王体玄至
山名。位于广西中部偏东北,桂江和柳江之间,东界蒙山,北接荔浦,西邻象州、武宣,东南接平南、藤县,西南接桂平,方圆数百里。境内层峦叠嶂,主峰圣堂山高海拔1979米。主要聚居着茶山瑶、拗瑶、花蓝瑶、盘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