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番客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族人,以及东非、北非沿岸各国和南亚、东南亚沿海商道上的穆斯林商人。其中许多人留居广州、泉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扬州、长安(西安)、开封、洛阳等地,为侨居性质。唐时称其为“波斯大食胡贾”,宋代始称伊斯兰教徒为回回,称穆斯林商人为“回回番客”,元明沿袭之。
宋元时期对来华朝贡、经商之信仰伊斯兰教商人、使者之称谓。亦称番商、番客、胡贾、贾胡等。公元8世纪起至15世纪,中国与西方的海上贸易,几乎为阿拉伯各国独占。当时来华贸易之商人多为阿拉伯人、波斯人、中亚各族人,以及东非、北非沿岸各国和南亚、东南亚沿海商道上的穆斯林商人。其中许多人留居广州、泉州、明州(今宁波)、杭州、扬州、长安(西安)、开封、洛阳等地,为侨居性质。唐时称其为“波斯大食胡贾”,宋代始称伊斯兰教徒为回回,称穆斯林商人为“回回番客”,元明沿袭之。
即“梁水”(2125页)。
585—658唐初大将。名恭,以字行。朔州善阳(今山西朔县)人。先世鲜卑尉迟氏。隋大业(605—617)末,从军高阳,积阅为朝散大夫。后随刘武周为偏将。武德三年(620),降唐,引为右一府统军。曾从李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车具制造与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云南壮族对相邻的普米族的称呼。参见“普米族”(2291页)。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置,意为“千户”,隶属“五如”或“四如”之下,设东本一千户长管理。详见“部落使”(1906页)。
见“卦尔察部”(1300页)。
藏语音译,又称哈拉乌苏或黑河。①地区名。在西藏自治区北部,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青海省接壤,辖那曲、安多、聂荣、巴青、索宗、比如、班戈、嘉黎、申扎等9县,专区机关驻那曲卡。②县名。在西藏自治区中部偏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尚黑、众多而强大的人群”。集中于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地区的汉源、石棉;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泸定,泸州市的叙永、古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丽江地区的宁蒗、永胜、华坪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那曲县境内,东与功德林活佛所辖部落相连,南接达雄县,西邻托如部落。地处今那曲镇东南。原为“羌日六部”中雄索部落的一部分,后雄索分为南北两部落,该部为南方部落,故名“罗玛”。由罗玛让学
?—1783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清多罗郡王额驸※阿宝次子。清乾隆四年(1739),袭父爵。十五年(1750),尚郡主,授多罗额驸。二十一年(1756),和托辉特部台吉青衮札卜叛应阿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