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859—1924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敖汉旗人。博尔济吉特氏。色丹诺尔多克子。幼年出家当喇嘛,后为高勒苏庙达喇嘛。光绪二十七年(1901,一作三十一年,1905),其侄勒恩札勒诺尔赞札萨克在北京逝
?—1593明代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又作布寨、布戒。女真族(一说女真化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部始祖胜根打喇汉七世孙。都督佥事※祝孔革曾孙。清佳努子。明万历十二年(1584),清佳
骆越人首领。参见“骆越”(1782页)。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以辽西京道改置,治所在大同府(今山西大同市)。辖大同、德兴2府,丰州、桓州、抚州、朔州、应州、蔚州和云内州7节镇州,弘州、净州、昌州、宣德州、武州、宁边州、东胜州等7刺史州,约当今河
即今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东西长约3里,南北宽约2.5里。地面遗迹除一部分城墙失存外,城内建筑遗址还比较清楚。官署区在城西南角。城北有铸钱场遗址,出土有红砂岩制成的“大泉五十”、“小泉直一”等王莽
清朝政府与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之间的经济交流。自清初起,双方即建立了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早在巴图尔珲台吉统治时期(1634—1653),其与兄弟子侄俱先后遣使献贡于清,与之一起聚牧的杜尔伯特部、和硕特
见“慕容垂”(2436页)。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明朝将领。先世为庄浪卫西大通人。延绥总兵官※鲁鉴子。初为百户,受命治土军。弘治(1488—1505)初年,以父致仕,袭指挥使,加都指挥佥事。寻晋同知,充甘肃游击将军。擢左副总兵,奉调守韦州(今宁夏同心
参见“觉罗”(17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