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大宗正府

大宗正府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薛(禁卫军)人员奉旨署事。初期,凡诸王驸马投下蒙古人、色目人等所犯一切公事,汉人奸盗诈伪,诱掠逃奴,轻重罪囚,及边远出征官吏,岁幸上都诸事,悉掌之。世祖至元九年(1272),改为只理蒙古公事。仁宗皇庆元年(1312),以汉人刑名归刑部。泰定元年(1324),又兼理汉人刑名。致和元年(1328),规定:上都、大都所属蒙古人并怯薛、军站色目人与汉人相犯者,归其处断;其余路、府、州、县汉人、蒙古人,色目人词讼,归有司刑部掌管。凡理断人命重案,须以汉字立案牍,移文宪台,由监察御史审覆之。为元代重要衙署之一。《经世大典·序录·官制》:“宗戚之重莫重于宗正府。”

猜你喜欢

  • 敖斯莫

    达斡尔族的传统食品之一。稷子米的一种。达斡尔语音译,由“哈乌顺·阿莫”音变而来,意为“蒸过的米”。达斡尔族旧时吃的米食,以稷子米为主。将稷子加工成米有两种方法,此为其一,即将稷子放在锅内用水蒸沸后炕干

  • 哈里杂特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 巴匝尔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 帕尔萨

    ?—179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台吉。叶尔羌(今莎车)人。清辅国公额色尹弟。因不肯追随霍集占叛乱,于乾隆二十年(1755)徙居布鲁特(今柯尔克孜)聚居区。继迁玛尔噶朗(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境内)。二十四年

  • 月氏都督府

    唐代在西域地区建立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吐火罗国所治遏换城(又称阿缓城,位于今阿富汗北部)置,以其王叶护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蓝氏、大夏、汉楼、弗敌、沙律、妫水、盘越、忸密、加倍、粟特、

  • 南粤

    见“南越”(1587页)。

  • 石抹继祖

    元代文臣。字伯善。契丹族。御史大夫※石抹也先曾孙,昭毅大将军石抹良辅子。学以经术为本,兼通名法、纵横、天文、地理、术数、方技、释老之说,见称于官场。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以父告老袭职,为沿海上副

  • 它玛

    门巴语音译,意为“算”或“看”。民主改革前门巴族部分地区本教巫师占卜术的泛称。有※漂米、※漏米等方法。

  • 克儿

    即“乞儿诺尔”(123页)。

  • 涅巴

    ①藏语音译,意“司库”、“管家”、“管理人”等。解放前藏族地区为寺庙、贵族、土司、头人、地方政权机构管理财物收支等事务的人员。其他如庙祝、香灯师称“古涅”、“衮涅”,房屋管理人称“康涅”,庄园管理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