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抚司土佥事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官名。元代始置。为安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七品。清代多被精简。参见“安抚使”(908页)。
珞巴语博嘎尔方言音译。系卜卦师的称谓。由男性充任。参见“鸡肝卜”(1263页)。
?—1757清代喀尔喀蒙古和讬辉特部(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下属部)贵族首领。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班弟子。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多罗贝勒,授所部副将军。八年(1743),以怠职不赴
?—1671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色勒之子。初任佐领。崇德七年(1642),随军围锦州,败明总兵洪承畴松山援军。八年,从贝勒阿巴泰征明,败明步骑数千于三河县。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关
?—648唐代回纥第三代首领。药罗葛氏。※菩萨之子。原为胡禄俟利发(部落首领称号)。父卒嗣位。贞观十七年(643),与诸部联兵败薛延陀,尽有其地,遂南逾贺兰山,临黄河。遣使朝唐,受厚遇。二十年(646
藏语音译,又作宁穷、娘穷,意“小户”、“贫弱户”。此称元代已有。西藏民改前,因劳力弱未被农奴主分予“差岗地”,较※差巴地位更低的一个社会等级。其中一部分仍被固着在所属农奴主的领地内,被分予少量※工资地
见“把台”(1061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见“吉能”(680页)。
撒拉族历史上一种与土司制度紧密相连的伊斯兰教宗教制度。伊斯兰教什叶派以尕最(总掌教)为首的宗教统治系统。相传撒拉族先民东迁循化(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后,为防止对伊斯兰教教义的误释,从中亚聘请40位
见“罗桑丹贝坚赞”(14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