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起
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鄂济氏。乾隆三十六年(1771),由文生员中举人。四十二年(1777),由方略馆补授昭西陵笔帖式。五十八年(1793),授江西布政使。嘉庆四年(1799),授山东布政使,擢江苏巡抚。奏清查漕务积弊,禁止浮收,以绝弊源等。劾胡观澜、高桂林派捐乡镇,修葺江阴广福寺,引起民怨。请以追赔钱2万余串修苏州塘务工程。五年,署两江总督。查办南河人员庄刚、刘普等侵渔舞弊事,治罪。六年,请准浚筑毛城铺以下河道堤岸,上游河南永城县洪河、下游萧、砀等县境内河堰,借帑举工,分5年计亩征还。八年(1803),因病留京,署礼部右侍郎。孝淑皇后奉移山陵,因奏疏措词不当,革职留任。卒,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