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理瑶同知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正七年(1729),连州升直隶州,改称广东理瑶军民同知。嘉庆二十二年(1817),连山县升直隶厅后,治所移驻连山,又改称连山绥瑶军民同知。民国初革。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正七年(1729),连州升直隶州,改称广东理瑶军民同知。嘉庆二十二年(1817),连山县升直隶厅后,治所移驻连山,又改称连山绥瑶军民同知。民国初革。
见“亦纳勒赤”(873页)。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族清真寺寺有地。在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城乡中,到处都分布着大小不一的清真寺。在乡村,除个别寺没有寺有地外,一般都有3—5亩,或十数亩地。中等的则有40—50亩,最大的有400—500亩。在
见“全宁路”(830页)。
即“鄂尔布”(2049页)。
见“乞烈尼卫”(125页)。
见“乌切克特”(338页)。
书名。清代官修史书。乾隆四十二年(1777)大学士阿桂等奉敕撰修,次年竣。20卷。全书分4门:(一)部族(卷1至卷7),上溯肃慎以及挹娄、勿吉、靺鞨、完颜诸部和相邻的索伦、费雅喀等部的兴衰;(二)疆城
即“兀林答”(108页)。
著作名。唐鱼孟威(唐末时人,曾任彬州刺史)撰。唐咸通九年(868),孟威以防御使主修灵渠(在今广西漓江上游),次年竣工并撰是文。内容记叙灵渠修建历史以及此次重修的宏伟工程及其在交通水利上的重大作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