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丁
清代蒙古僧俗封建领主领有的世俗属民和喇嘛徒众的统称。蒙古语称“沙比那尔”,又作“沙比那尔”。清代,随着喇嘛教在蒙古地区的发展,寺庙和上层喇嘛占有一定数量的属民,为寺庙和上层喇嘛放牲畜,做杂役,交纳贡赋。主要来源于世俗封建主从自己属民中奉献,也有因天灾、贫困自动投充者。脱离旗札萨克和王公贵族的管辖,不服兵役,亦不承担世俗封建主的赋役,终身服役于寺庙和上层喇嘛。蒙古大量的寺院和喇嘛上层由沙比那尔供养,他们既要替寺院放牲畜,又要服各种劳役,如运输货物、加工畜产品、修建寺院、准备燃料和食品等,也要向寺院缴纳实物税。有着严格的隶属关系,其后裔也不能离开。诸喇嘛旗内的沙比纳尔亦被编入丁册,服兵役,其地位和待遇与札萨克属下的箭丁相同。自同治年间(1862—1874)陕甘回民起义后,阿拉善等旗的庙丁,亦有被征调充军者,但不登记入比丁册。居住于※巴嘎(蒙古旗下的基层组织“队”亦称“什户”)者,受沙比那尔达尔嘎(庙丁长)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