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齐努温卫。永乐五年(1407)十二月设,部人迪升格为指挥。
契丹人保存尸体的方法。史载,大同元年(947)四月,辽太宗耶律德光自中原汴京(今河南开封)归北,卒于途中,契丹人破其尸,摘除肠胃,充以盐,载之北去,中原人称之为“帝羓”。
苗族民间传统节日。又称龙舟节。盛行于贵州东南地区清水江畔各县。每年农历五月廿四日(有记载为二十日),邻近各县苗民聚集于江边划龙船以示庆祝。船身长23米,宽1米,由3根杉树干挖成槽形相接而成。装有龙头龙
见“嘉木样谢贝多吉”(2432页)。
明清两代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官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土司是元代以来封建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对其土著首领授与世袭官职,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特殊地
见“上方夷”(115页)。
参见“一齐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2页)。
政区名。明永乐十一年(1413)改思州、思南、贵州宣慰司置。汉属牂柯郡和武陵郡。元置八番、顺元诸军民宣慰使司。永乐十一年,以思州、思南两宣慰相仇杀,明廷命顾成率5万兵镇压,分其地为8府4州,始设布政使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
见“贺兰山”(17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