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巴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举行结婚仪式的第二天晚上,女方家要举行迎亲晚会,由“奥父”(迎亲爹)、“奥母”(迎亲娘)主持,目的在于活跃婚礼气氛。新郎的男女朋友也前来参加,并与女方好友相互对歌对舞。按照传统习惯,新郎一方总是争取在歌舞中压倒对方,不能认输,否则便会被新娘女友嘲笑。
锡伯族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举行结婚仪式的第二天晚上,女方家要举行迎亲晚会,由“奥父”(迎亲爹)、“奥母”(迎亲娘)主持,目的在于活跃婚礼气氛。新郎的男女朋友也前来参加,并与女方好友相互对歌对舞。按照传统习惯,新郎一方总是争取在歌舞中压倒对方,不能认输,否则便会被新娘女友嘲笑。
见“賨人”(2294页)。
见“耶律直鲁古”(1326页)。
清代皇室庄园。归皇帝支配。未入关以前时期,已有庄园之设;入关定都以后,相继设千余庄。粮庄,以输皇粮;银庄,以缴皇银;祀典,以供牲猪;奉先殿进鲜,以供鱼雉;内厩,以供豆秸。分封王公,制以其爵次之别,分别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六等之称。满语。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四位。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十爵,位次仍旧,定贝子之子降封镇国公。十年(1653),增列为十
见“帕玉乃卡”(1399页)。
?—1780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瓜尔佳氏。以前锋从征准噶尔,授蓝翎侍卫。准噶尔平,予云骑尉世职,迭迁副参领、云南顺云营参将。随经略大学士傅恒征缅甸,监铸炮,旋授健锐营前锋参领。乾隆三十六年(177
见“札合敢不”(434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
全称《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清廷有关管理西藏地方军政事务的章程。乾隆五十七年(1792),清军驱逐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后,鉴于西藏各项制度松弛、腐败,为肃政绩以固防卫,翌年,乾隆帝命回师之清军统帅福康安会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会种水田的彝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及冕宁县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