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河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托河路协领公署”。因所统居民分布在托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区,分五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为今住在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托扎敏努图克和布特哈旗境内的鄂伦春人。初下置1佐,后设2佐。原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改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呼伦贝尔城管理,伪满洲国时废。
见“吾也而”(1046页)。
契丹语,又译作“女姑”,意“金”。①此作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女古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抹里。辽圣宗※兴圣宫下有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亦名此,该宫下尚有两※石烈(相当
藏传佛教噶举派支派之一。创始人为西藏山南帕木竹巴(1110—1170)。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其于帕木竹地方建丹萨梯寺,住寺收徒传法,因以得名。帕竹多吉杰波在宗教上有所建树,其死后,后继无人,由
见“罗布桑巴尔丹吉格梅特”(1427页)。
云南元阳哈尼族间一种互称。参见“哈尼族”(1633页)。
见“嘉木样谢贝多吉”(2432页)。
古族名。※戎的一支。又称代戎。西周末居于山西汾、隰地区。周宣王三十八年(前790),为晋人所败。后又为邢侯所破。桓王六年(前714),出兵侵郑,郑用公子实谋,大败戎师。十四年(前706),出兵伐齐,齐
见“预笃温稍瓦直”(1962页)。
酒名。今四川羌、彝、藏族地区自酿的一种低度粮食酒。用青稞、大麦、玉米煮熟后拌以酒曲,置入罐中,外复以草发酵而成。味醇而带酸甜。因饮用时,用当地特产的箭竹杆数支,插入酒罐中吸吮,吸完后注入清水再饮,至味
东汉乌桓首领。又作无何允。雁门(治今山西朔县东南夏关城)乌桓人。封率众王。安帝永初三年(109)秋,与鲜卑大人丘伦及南匈奴骨都侯,合众7千骑,攻五原(治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与太守战于高渠谷(又作高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