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那淋屯新石器晚期文化遗址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中东乡所在地西约1.7公里的那淋屯台坡顶上。1962—1965年发现,1973年发掘。出土43件石铲,大部分通体磨光,切削面平整光滑。文化层的上部,有零星遗物,其中有些未经烧烤的废盘子。石铲放置很有规律,大多是几把并排放成一堆,刃部朝天,石铲与石铲之间,往往用废石铲或小石铲衬垫。未见使用的痕迹。学者推测,可能是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工作场地。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壮族地区原始文化遗迹。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中东乡所在地西约1.7公里的那淋屯台坡顶上。1962—1965年发现,1973年发掘。出土43件石铲,大部分通体磨光,切削面平整光滑。文化层的上部,有零星遗物,其中有些未经烧烤的废盘子。石铲放置很有规律,大多是几把并排放成一堆,刃部朝天,石铲与石铲之间,往往用废石铲或小石铲衬垫。未见使用的痕迹。学者推测,可能是刚制作完毕就堆放起来的工作场地。为研究壮族先民原始社会的重要考古资料。
?—1123名不详。北辽宣宗耶律淳妃。契丹族。萧普贤女。辽末保大二年(1122),天祚帝在女真军进逼下,西逃夹山(今内蒙古武川西),三月,天祚帝堂叔耶律淳在南京(今北京)称帝,史称“北辽”,于时受册德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又曰“史睑”。治所在大釐城,亦谓之史城,即今大理市喜洲镇。系南诏王避暑胜地,直接统辖中心区。参见“十睑”(8页)。
元代户类之一。中统元年(1260)立十路宣抚司,定户籍科差条例,将所有人户分为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等。漏籍户系指过去从未著籍的人户,他们要重新登录著籍,交纳丁税。
即巴东蛮与建平蛮之合称。见“巴东蛮”(408页),“建平蛮”(1542页)。
一作明德。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英年号。起止不详。
渤海王国官员。仕于武王大武艺(719—737年在位)之世。唐开元十六年(728),奉命朝唐,九月至长安(今陕西西安市),唐授以果毅衔,令归。
见“松桃县”(129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清郡王※霍集斯从弟。乾隆二十三年(1758),因大小和卓木布拉呢敦、霍集占反清,受霍集斯派遣,往叶尔羌(今莎车)招抚阿布都伯克(霍集斯兄),潜将谋告霍集占,致阿布都伯克
即“巴奇朗”(410页)。
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