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瑶土官
畲族地区设置官员名,又称“官”。明朝于闽、粤交界的畲族地区设置土官,用以管理畲民,征收赋税。因史书上对畲、瑶民族的记载,往往混淆,或称畲族为瑶族,对畲区官吏称为“抚瑶土官”。
畲族地区设置官员名,又称“官”。明朝于闽、粤交界的畲族地区设置土官,用以管理畲民,征收赋税。因史书上对畲、瑶民族的记载,往往混淆,或称畲族为瑶族,对畲区官吏称为“抚瑶土官”。
突厥文碑铭。又名《铁尔浑碑》。1957年在今蒙古国后杭爱省塔里亚特地方发现,为属于葛勒可汗的第二碑文。约存30行。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一作朵甘招讨司。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八年(1385)正月,定秩正四品。按明朝贡例入朝贡马及方物,其官员招讨、副招讨,依土官袭替例承袭。
藏语音译,又称洛基,意为“山南总管”。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僧俗官员各1人。前九任总管,仅设1名俗官,十任总管始改为僧俗各1。基巧府驻泽当,下辖乃东、穷结、贡嘎、僧格、桑日、门达
简称“伏跋可汗”。即“丑奴”(403页)。
见“述律平”(1348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1801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葛济勒氏。乾隆(1736—1795)年间,以鸟枪护军从征缅甸、金川、撒拉尔、石峰堡,因奋勇作战有功,赐号“佛尔钦巴图鲁”,累擢广州右翼副都统。因故降调,寻授头等侍卫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默勒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阿喇布坦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众归清。三年(1725),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2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清代宗室郡王侧福晋、贝子正夫人所生之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列第四等。初制,郡王、贝子之女,无论其嫡生庶出,应封之时均以分封为县主、县君。康熙四十五年(1706)题准,庶出者同与嫡女一例授封,实为过优,从
即“多览葛”(8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