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剌
①契丹语音译,意为“酒樽”。辽代有以此命名者,如太祖时有皇弟撒剌。太祖之佐命功臣耶律斜涅赤字撒剌。
①契丹语音译,意为“酒樽”。辽代有以此命名者,如太祖时有皇弟撒剌。太祖之佐命功臣耶律斜涅赤字撒剌。
19世纪20年代在沙俄控制下制定颁行之哈萨克法律。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头克汗死后,哈萨克汗国逐渐衰落,各玉兹小汗不服从大可汗统治,独据一方,各自为政。清朝统一西北地区后,阿布赉汗等向清廷称臣纳
见“把台”(1061页)。
见“可吉河卫”(492页)。
见“质孙宴”(1467页)。
即“烘和图池”(1927页)。
见“仡兜苗”(572页)。
即“吴添半”(1076页)。
清代宗室女的封号。(1)入八分镇国公及辅国公正夫人所生格格临婚时封此;(2)多罗贝勒侧夫人所生格格亦封此。皆授之诰命(卷轴式文书),品级相当于镇国将军夫人,额驸品级相当武职五品。身属“近支”者,与额驸
见“苏木章京”(1007页)。
羌族古史传说中的部落名,又称戈人。今四川阿坝、甘孜地区藏族称其为藏族一支。岷江上游早期居民,时已进入农业社会,知用牛曳犁耕田。善于治水。人死实行石棺葬,故今羌族中称石棺葬为“戈基朵补”意即“戈人的墓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