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赐祐宁寺碑记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之情由,雍正帝以旧称不雅,赐名“祐宁寺”,撰文刻碑以纪其事。张羽新《清政府与喇嘛教》一书录有此碑原文。
碑铭。清雍正帝撰文。雍正十年(1732)立。位青海大通县祐宁寺(原称郭隆寺)。碑文记雍正元年(1723)该寺喇嘛参预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寺庙被毁。十年(1732)清政府发帑鸠工,复修该寺之情由,雍正帝以旧称不雅,赐名“祐宁寺”,撰文刻碑以纪其事。张羽新《清政府与喇嘛教》一书录有此碑原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见“皆木玛”(1623页)。
见“耶律资忠”(1319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兀没为辽穆宗※延昌宫下之一瓦里。
书名。清徐松撰。2卷。作者于嘉庆十六年(1811)谪戍伊犁,曾亲历天山南北路,调查山川道里、风土人情,以其亲身闻见,兼采有关记述,对《汉书·西域传》所载葱岭东西史地,进行考证,述其变迁沿革,作此补注。
?—413高句骊国第十九世王。亦名安。故国壤王※伊连子。雄伟有倜傥之志。晋太元十七年(392),父死,以太子继王位。即位后,整顿内部,置长史、司马、参军等官;积极扩张境土,继承父辈之策,南与百济、西与
傣语音译。即全勐议事会。旧时西双版纳勐笼土司的一种较原始的民主议事会组织。除※“朋贯”(贵族议事会)的官员等参加外,还有叭管勐(陇、播的地区头人)、召火西(火西的头人)、村寨头人、陶格(乡老)和村寨群
南北朝时吐谷浑人墓志。北齐天统元年(565)刻制。出土于河北省磁县。志文27行,行28字,全文737字。墓志主人系吐谷浑王族女,嫁与北齐尧峻。志内记载其身世及其夫的官职、战功等。是研究南北朝与吐谷浑关
拉祜语音译,意为“一筒”。解放前云南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一种量器。相当于汉族的2升。5筒为1斗,1斗约为6.5公斤。
参见“书库尔岱青”(4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