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地名。见《清高宗实录》等书。蒙古语,意为“银灰色草原”。今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乾隆三十六年(1771),西蒙古土尔扈特部从伏尔加河下游回归祖国。同年六月丁亥,乾隆帝诏谕:将该部安置于额尔济
藏语音译,意为“审判衙门”。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贵族、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设僧俗官员主管。
参见“百夷”(747页)。
又作鹰纽印。“杓窊”,契丹语,是契丹族对鹰类总的称呼。以此形状作印纽的印称为“杓窊印”,取其疾速之义。是发兵时皇帝诏赐给将帅,用以调发兵马所用的专印,与※金鱼符、※银牌的作用略同。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陀满。来源于部名。居咸平路(治今辽宁开原县北)等地。
见“捺钵”(2037页)。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
见“奉诚可汗”(1290页)。
金将领。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纳鲁悔河人。女真族。夹谷(亦作加古)氏。骠骑上将军阿海孙,曷懒路都统不刺速长子。善骑射,通女真、契丹大小字及汉字。及长,随父见太祖阿骨打,总领左翼护卫。从攻西京(今大同)
五代十国后期云南大理国第二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思平子。为王储时, “素不肖”,其父常欲废之,不果。后晋开运元年(944),父卒,继王位。二年,改元文经。即位后淫戏愈甚,被其叔段思良(段思胄)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