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此等差税系属土地税性质。扎布让宗长期以来指定当地居民守卫边卡,当地司法权一直由扎布让宗行使。1919年起,英军入侵该地,但直至1927年西藏当局仍在该地征税。至1952年,扎布让宗仍对该地区行使一定的管辖权。
高车(敕勒)之一部。为高车六种之一。原居于漠北今鄂尔浑河、土拉河流域。后屡为北魏所掠,部分迁入漠南。北魏太和二十二年(498),孝文帝征发四镇敕勒兵攻南齐。袁纥部首领树者不愿随魏军南征,遂举兵叛入柔然
即“眩人”(1866页)。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的被统治阶级和奴隶。彝语“阿图阿加”的简译,意为“主人门里门外之奴”。因方言不同,又译作“瓦加”、“安家”等。由于来源各异,还有的称为“蒙柱”、“次黑”、“麻腰”、“策莫”(即
即“巴儿忽”(407页)。
金将领。曷懒路禅岭人,后徙大名路。女真族。乌延(亦作兀颜)氏。太宗天会(1123—1135)中,随父达吉补隶元帅右监军麾下。后领父谋克,随军攻宋沧州,下青州,以十二谋克兵援青州戍将。败敌于恩州、临清县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渐尚王(汉代称渐将王)之下,左右独鹿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民族志。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怀远,即今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徭僮,为广西少数民族泛称,这里主要指侗族,其次为壮、瑶、苗诸族。内容披露时任怀远县令的马希武在修建县城过程中苦役侗民
见“大渤海国”(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