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制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契丹王朝对治理汉人、渤海人民事制度的称呼。契丹建国后,对契丹人和汉人(包括渤海人)采取不同的管理制度。《辽史·百官志》称:“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沿袭汉官官名,依汉官执掌行之,“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
古城名。位于晶河(今新疆精河县)。乾隆四十七年(1782)十月据丰润堡扩建。城周2里2分,高1.73丈。有城楼四座,雉牒584个。分设4门:东登春、西永丰、南辑和、北保康。典史、都司驻扎。光绪十五年(
见“土鲁亭山卫”(71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马官,监督马的饲养,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120挑(每挑约合50斤)。
清代土司名。清雍正七年(1729)设置。撒位族人※韩炳受封为土千户,驻街子,管辖青海循化城(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西部※上六工,故名。主要管理撒拉“四房”。参见“四房五族”(555页)。
书名。姓氏谱系著作。蒙古八旗正蓝旗都统博尔济吉特·罗密著。雍正十年(1732)用满文写成。道光十九年(1839)译成蒙文。手稿本3卷。第一卷记载成吉思汗祖先及元朝诸帝;第二卷记载蒙古必力克图汗(北元昭
宇文氏所建北周铜币名。周武帝宇文邕保定元年(561)下诏铸※布泉钱,建德三年(574),又铸※五行大布钱。宣帝大象元年(579)十一月,初铸永通万国钱,以一当十,令与五行大布、五铢同时流通使用。参见“
书名。卫拉特蒙古星学家使用之书。主要用于占卜吉凶和选择良辰吉日。如男女婚配前行聘、娶妇、举行结婚仪式,即需请其择吉。也用于选择葬法,如应五行葬法,则以其法葬之:若应金葬,则置于山;应木葬,则悬诸树;应
蒙古族习俗之一,以青色为神圣、高贵、兴旺的象征而尊崇之。与蒙古人对天、地之崇拜有关。青天被视为宇宙万物的崇高无上之主宰,称之为“腾格里”(长生天),遇事“必托着长生天的气力”,无一事不归之于天,故天之
?—1647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崇德七年(1642),以参领随饶余郡王阿巴泰征明,过燕京(今北京),趋山东,先后败明总督范志完、总兵吴三桂军,叙功予云骑尉世职,管佐领事。顺治元年(1644
即“女真”(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