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里布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1636),率173人从察哈尔归清,编为牛录,领之。累立战功,升至固山额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明桂王朱由榔至湖广常德府,败明左将军陆明臣等。又同苏克萨哈引水师败敌船千余只,遣甲喇章京穆成格等于河西败敌,又遣护军统领杜尔等追击,复桃源县,进兵云南。御赐腰刀1口,鞍马2匹。后于磨盘山击明安西王李定国,力战阵亡。赠骑都尉。谥襄壮。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崇德元年(1636),率173人从察哈尔归清,编为牛录,领之。累立战功,升至固山额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明桂王朱由榔至湖广常德府,败明左将军陆明臣等。又同苏克萨哈引水师败敌船千余只,遣甲喇章京穆成格等于河西败敌,又遣护军统领杜尔等追击,复桃源县,进兵云南。御赐腰刀1口,鞍马2匹。后于磨盘山击明安西王李定国,力战阵亡。赠骑都尉。谥襄壮。
清朝蒙古将领。四子部落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弟哈布图哈萨尔后裔,三济扎布长子。康熙四十九年(1710),袭札萨克多罗达尔汉卓哩克图郡王。雍正九年(1731),授副将军,率兵驻固尔班赛,防御
丽江军民土知府木氏(纳西族)历代父子联名的谱谍。亦称“丽江木氏宦谱”。原谱题名“玉龙山灵脚阳伯那木民贤子孙大族宦谱”。始作于明正德(1506—1521)年间,出※木公(1494—1553)手,自后时有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即“贡萨”(993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清末在内蒙古地区推行的一项筹边政策。始行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辛丑条约后,清政府为筹集对帝国主义列强的巨额赔款,推行“练兵筹饷”等“新政”,以“移民实边”为内蒙古“新政”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以筹
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见“库玛尔路”(1112页)。
1740—1819清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字宜轩。大学士温福子。监生出身。乾隆四十五年(1780),擢内阁学士。五十二年(1787),授陕甘总督。五十六年(1791),清军征廓尔喀,道出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