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昂达孜
吐蕃统一前小邦首领。藏语意为“洛昂牧马人”。初居今后藏娘曲河一带。后臣服于传说的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成为属民。后借比武之机,杀死赞普,在娘曲河流域的娘若香波堡称王,止贡赞普3子外逃,遂将止贡妃掠为己有,并令其牧放牲畜。致使吐蕃赞普传承终断数年之久。后止贡大臣茹莱杰及止贡子夏墀引兵反攻,将其毒杀,攻下娘若香波堡,迎止贡第三子哈赤为赞普,使赞普王系得以恢复。此事表明吐蕃早期王臣间的权力之争,世袭制首次遇到严重冲击。
吐蕃统一前小邦首领。藏语意为“洛昂牧马人”。初居今后藏娘曲河一带。后臣服于传说的第八代赞普止贡赞普,成为属民。后借比武之机,杀死赞普,在娘曲河流域的娘若香波堡称王,止贡赞普3子外逃,遂将止贡妃掠为己有,并令其牧放牲畜。致使吐蕃赞普传承终断数年之久。后止贡大臣茹莱杰及止贡子夏墀引兵反攻,将其毒杀,攻下娘若香波堡,迎止贡第三子哈赤为赞普,使赞普王系得以恢复。此事表明吐蕃早期王臣间的权力之争,世袭制首次遇到严重冲击。
佤语音译,意为“寨子”或“地方”。解放前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村寨的称呼。最早可能是指氏族公社的聚居地,后来随着氏族公社的解体,逐渐演变为地缘性村寨,每个村寨大多住有不同姓氏,已不是以血缘为纽带的整体。大
见“三受降城”(52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简称古邹加或古邹。邹一作雏。始见于《后汉书》,记其为高句骊国官名序列中之第四等级,位在※“沛者”之下,※“主簿”之上,为掌宾客之官,如鸿胪卿;《北史》、《隋书》所记十二级“大官”中无其
见“骨咄”(1660页)。
旧时布依族婚俗。亦名“打接亲”。流行于贵州紫云洛河流域及镇宁扁担山一带。为远古抢婚遗俗。结婚之日,男方派接亲队(包括媒人、接亲代表、挑夫、中年妇女、姑娘共十数人)到女家接亲。当进入寨门时,女方儿童便用
中国伊斯兰教派之一。又称“黑山宗”、“黑帽派”。17世纪初年起流行于新疆。始祖玛阿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伊斯哈克·瓦里(一称伊萨克)和卓。相传早年在汗·阿里克西柯尔克孜族聚居区布教,徒众喜冠黑帽,故名。宗
见“答里台”(2239页)。
见“过折”(75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亦作哈鲁所。永乐四年(1406)月设。
见“拓跋纥那”(1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