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通典
即“清朝通典”(2112页)。
即“清朝通典”(2112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十二年(1476),其族人札答等入朝贡马及氆氇、盔甲等物,赐以衣服、彩缎。十九年(1483)十二月,首领郭些儿等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之彩缎、绢钞等;
书名。宋末元初之诗集。泉州穆斯林蒲寿晟撰。原集已佚,今本从《永乐大典》检辑,共6卷,诗近300首。其中有130余首写于南宋宝祐至咸淳初期(1253—1270),余多写于元初。对宋末元初旅居泉州的海外穆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一级单位)名。辽12宫下均设抹里。婆浑昆母温为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
见“忽失河卫”(1489页)。
参见“占布拉”(548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置。汗车凌族弟刚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辅国公,建旗。初游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多北乌
即《道宗皇帝哀册》(2300页)。
古代汉族对白族先民的称谓。亦作“僰人”。“白”与“僰”音近,是译音别字。明清以后统称“民家”。1956年,改称白族。详见“白族”(596页)。
清政府加强统治回民的一种制度。乡是社会基层行政单位,乡约为一乡首领。雍正年间(1723—1735)始行于河州(今甘肃临夏)各地。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
壮族民间伦理长歌。因用五言勒脚欢(壮歌的一种)的形式写成,亦称《欢全扬》。流传于广西隆山(今马山)、上林、都安、忻城等地。原为“方块壮字”抄本。整理后,共2100行,分《天下不公平》、《天下众财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