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椒录
野史书名。辽※王鼎撰。1卷。书成于大安五年(1089)三月。鼎仕辽,官至观书殿学士。因怨辽道宗“不知己”,坐罪,于大安(1085—1094)初被流放镇州可敦城(今蒙古国布尔根省哈达桑之东的青托罗盖古城),触景兴怀,旧感来集,直书其事,撰成此书。记权臣耶律乙辛指使宫婢单登诬陷懿德皇后(即宣懿皇后)与伶官赵惟一私通而致死的冤案始末,并录有皇后的《谏猎疏》、《回心院》、《怀古》、《绝命词》及《十香词》等。是仅存的一部辽代私人记事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有《宝颜堂秘笈》本和《津逮秘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