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葛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牙葛直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一抹里亦名此。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牙葛直为辽景宗※彰愍宫下之一抹里。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一抹里亦名此。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初见于《北史》,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的第九等。位于※“太大使者”,※“大使者”(汉魏史书中记载的高句骊国官名无此区分,仅名为※“使者”,为第七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
1746—1809清代文史学家。江苏阳湖(今武进)人。字稚存,一字君直,号北江。乾隆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充国史馆纂修官,参预修撰《高宗实录》,旋督贵州学政。嘉庆四年(1799)以直言朝政获罪,谪戍新疆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1836—1917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史学家和诗人。一译毛拉木沙·赛拉米。年轻时于库车“萨克撒克”经院修习古兰经、圣训、历史、文学、历法、天象、地理,以及阿拉伯文、波斯文等,成绩卓异。咸丰四年(1854)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简称绛基。即黑河总管公署。设四品僧俗总管各1,基巧府驻黑河镇,下辖那曲、羊八井、纳仓、达木八旗等。因与青、康、藏交界,故该处常驻有军队,由代本统率之。
北周、隋将领。字遵道。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侯莫陈氏。大司徒※侯莫陈崇子。西魏大统(535—551)末,以父军功赐爵广平侯,累迁开府仪同三司。北周武帝时,从滕王宇文击龙泉、文城胡,迁司武,加
匈奴语音译。意为“冢”。《史记集解》引张华语:“匈奴名冢曰逗落。”《史记·匈奴列传》:“其送死,有棺椁金银衣裘,而无封树丧服。”匈奴人对其极为重视,汉昭帝(公元前87—前74年)时,因乌桓掘前单于冢,
401—422北魏宗室。鲜卑拓跋氏。道武帝※拓跋珪子。天兴六年(403),封河南王。五岁时,曾射中雀于父前,及长,武艺绝人。与阳平王拓跋熙等并督诸军讲武,众咸服其勇。有7子,均任职受封。
?—1358元朝将领。蒙古散只兀氏。都元帅※纽璘曾孙,四川行省平章南加台子。初袭万户,镇守罗罗宣慰司,后出征云南,升大理宣慰司都元帅。至正十一年(1351),进四川行省参知政事,随平章咬住镇压荆襄红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