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龙族
自称“独龙”。文献旧称“俅夷”、“俅子”、“俅人”、“曲夷”、“曲人”等。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人口5816人(1990)。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西部独龙河畔。相传其祖先很早便从怒江迁至此地,唐宋时为南诏、大理辖地,元、明、清时期隶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清中叶曾将独龙河与怒江各分两段,同受丽江木氏土知府所属的康普土千总和叶枝土千总管辖,后康普土千总把独龙河上游地区转赠给西藏喇嘛寺,通过察瓦隆藏族土千总向独龙族索贡。民国时属菖浦桶行政委员公署统辖,后改贡山设治局。由于长期受封建土司的残酷压迫和剥削,生产、生活水平极低,到解放前夕还停留在原始父系家族公社的解体阶段。每个家族都有固定的区域,多以山岭或溪流为界,有家族公有的耕地、山林、猎场和捕鱼口。20世纪初还普遍存在同一祖先的三四代后裔及其配偶组成的原始共产制大家庭,共同占有生产资料,集体劳动,主妇按人平均分食。主要从事刀耕火种,耕作技术粗放,产量低,采集渔猎在经济生活中有相当比重。交换是通过走访以相互馈赠的原始方式进行。解放前二三十年因铁器使用增多,大量出现几户伙耕及个体家庭私耕,促使家族公社走向解体。实行氏族外婚,有固定的通婚集团,以一夫一妻制为主,但解放前仍盛行妻姊妹婚和转房制,故有一夫多妻现象。没有本民族文字,过去以木刻、结绳记事,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因生产力低下,无力战胜自然灾害,相信万物有灵,盛行自然崇拜。过去妇女还有纹面的习俗。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下,修路架桥,兴修水利,开垦农田,兴办医院、学校,使独龙河地区的落后面貌不断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