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业户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户(汉人)征收大租。所收社租除用以缴纳“正供”及留一部分作社公务开支外,其余给社众为口粮。本人可从所收社租中支领一定数量的“辛劳谷”作报酬。若有侵吞社租,依社约可予斥革。
书名。一译《东方诸国旅行纪》。13世纪时天主教方济各会教士卢布鲁克(Guil-laume de Rubruquis,约1215—1270,法国人)著。1253年,作者携法兰西国王路易九世信件,赴蒙古传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由县长韩绍祖、参事望月稔修,张树培总纂。铅印,4册,16卷,约20万字。卷1舆地;卷2建置;卷3胜迹;卷4民族;卷5职宦;卷6政治;卷7法田;卷8产业;卷9社会事业;卷10经济
古楼兰国都城遗址。位于今新疆若羌县罗布泊西岸,东经89°55′22″,北纬40°25′55″处。1900年春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考察队维吾尔响导阿尔迪克发现。30年代,中国学者黄文弼、陈宗器曾先后作过
西魏大臣。字澄镜。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宇文泰族子。少好学、性沉稳。初为北魏殿中侍御史,累迁司徒右长史、安东将军。尚宣武帝元恪女阳平公主,拜驸马都尉。元修(532—534)继位后,晋广川县
部分彝族的自称。彝语音译,意为“会种水田的彝人”。主要居住在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及冕宁县等地。详见“彝族”(2594页)。
清代官员的冠饰。以鹖鸟羽毛制作,插于冠后,蓝色,故称。原定,五品以上官酌情赏戴花翎,六品以下即赏戴无眼蓝翎,以示辨别。侍卫中蓝翎侍卫、銮仪卫中满洲整仪尉、六品苑丞、前锋校、护军校等,例戴蓝翎。初用以赏
?—1860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字紫来。道光十六年(1836),任协领。二十四年(1844),迁福州副都统。咸丰四年(1854),任西宁办事大臣。六年,升福州将军,九年(1859),调成都将军。著
古碑名。清嘉庆四年(1799)六月二十三日立于贵州施秉县南六合乡廖洞中寨路口土地庙两侧,左右各一,亦称六合苗民抗夫碑。右侧碑高1.04米,宽0.69米,厚0.09米。碑额无题刻,碑文分作29行,竖刻,
见“思州宣慰司”(1659页)。
官名。渤海王国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的政事堂长官,位居宣诏省左相、中台省右相之上,比唐之尚书令,是渤海王国最高行政长官。统领百官,执掌政事堂所辖六部十二司行政、司法工作,负责与左、右相共同审议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