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又作哈尔噶里克。《清史稿》作哈哈里克。原为清朝叶尔羌办事大臣所属城南回庄,设有五品阿奇木伯克。光绪九年(1883),置叶城县,隶莎车府。即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南
我国鄂伦春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主要分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和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鄂伦春多半聚居。聚居地区的鄂伦春族大部分都使
地名。简称乌拉。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清顺治初年设城。城在松花江东。城周15里,4门。内有小城,周2里,东西各1门。中有土台,高8尺,周百步,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康熙四十二年(1
满语音译,“松散”、“闲散”之意。清代内务府一种定额服役人之称。《吉林外记》载:“移驻(来)京旗苏拉时,[各]分给熟地十五晌……内可分八旗户口之繁,外可联边城巩固之势”。在内务府三旗中,苏拉为“定额服
?—1826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乌素尔氏。由笔帖式补骁骑校,累迁协领。道光四年(1824),加副都统衔,充叶尔羌帮办大臣。六年,以张格尔纠集安集延、布鲁特回众入卡,陷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等
西域古国名。王治内咄谷(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境)。东与车师后城长,西与卑陆,北与匈奴为邻。西汉武帝(前141 —前87年在位)时有户190,口1400余,胜兵300余。国王之下设辅国侯、左右都尉、译长各1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木工制作和工匠作坊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已有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五品,属末等司。
?—1370明初将领。字世美。回族,濠州虹县(今安徽泗县)胡大海之养子。从大海投朱元璋反元,勇敢善战。元至正十八年(1358),从攻婺州(今浙江金华县),奉命迎战东师于梅花门,大败元军。又与大海配合破
清代新疆维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管理果园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被定为六品以下。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亦称筏子,古称革船。黄河中、上游一带回、东乡、保安、撒拉、汉等民族传统水上运载工具,以兰州一带为最多。由来已久。据《水经注·叶榆水篇》载: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曾遣兵乘“革船”南下水。《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