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公稻母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缺粮户的,群众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丰收。原先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后来一些亩头逐渐将其变为一种剥削手段。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缺粮户的,群众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丰收。原先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后来一些亩头逐渐将其变为一种剥削手段。
西羌的一支。又作荡姐羌。西汉时活动于河湟地区。东汉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陇西太守马援,击先零等羌于临洮、浩门、允吾谷和唐翼谷等地,战后,徙其一部于三辅。永初元年(107),西羌大起义爆发,积极参加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为“妙音法尊”)。生于桑耶地方,出家于泽当寺。于桑浦寺从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于觉摩垅
即庞迦独,因省去庞而加上姓氏蒙。参见“庞迦独”(1498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古称“勐卯果占毕”,意即“产香软米的地方”。元属麓川路。明为麓川故地,明朝“三征麓川”后,设陇川、南甸、干崖三宣抚司,属陇川宣抚司。万历(1573—1620)初,分陇川同知多俺居勐卯(
1247—1275元朝大臣。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之侄。年20余,与从兄廉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处事慎密。至元初,以北部王拘杀使者,奉世祖命往谕,致使王悔谢,以功受赏赐。进
见“卦尔察部”(1300页)。
契丹官名。为管理※瓦里中奴隶之官。《辽史·国语解》称:“抹鹘,瓦里司之官。”契丹有籍没之法,凡宗室、外戚、世官之家,犯逆反等罪,其家属皆没入瓦里。终辽之世,帝后12宫即有74瓦里。瓦里设此专官管理,属
见“日喀则”(292页)。
明代专门记述台湾高山族风土人情的叙事文章。作者陈第,字季立,号一斋,福建连江人。万历年间曾随浯屿将军沈有容赴台抗倭,亲临高山族村社实地调查访问,于万历三十一年(1603)回大陆后撰成此文,详记高山族人
明官署和政区名。“奴儿干”,一作“弩而哥”、“讷而干”;清人改作“尼噜罕”,满语,意为“图画”。明永乐七年(1409)置。此前,明王朝已在黑龙江流域等地区设置115卫,形势要求建立高于卫所级的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