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爽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罚爽主刑”,即主管刑狱、法律、诉讼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刑部。主官由军政高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领。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枪矛官,负责管理枪矛等军械,并协助征税。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
见“台失台吉”(649页)。
亦称“狭隘民族主义”。是一种与大民族主义相对的,以孤立、保守、排外为特征的民族主义。是剥削阶级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反映。在多民族国家内,地方民族主义的主要特征一般表现为:片面强调和夸大本民族的优点和特点
后金与明朝的重要战役之一。明天启六年(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正月十四日,清太祖努尔哈赤统后金八旗兵13万,号称20万,向明宁远城进发。二十三日,兵临城下。二十四日,攻城,与明宁远守将袁崇焕所部5万
行政区划名。清置。明为五寨、子坪二长官司,隶保靖宣慰使司。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改流官,置通判,辰沅靖道佥事徙驻于此。雍正四年(1726),改为营。乾隆五十二年(1787),改为
?—1310元朝将领。高丽人。洪氏。小字重喜。辽阳行省右丞※洪俊奇长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入宿卫。十八年,袭父职为怀远大将军、安抚使、高丽军民总管。二十四年,从征叛王乃颜,败叛将黄海、塔不台
见“医巫闾山”(1063页)。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八世达赖喇嘛强白嘉措之兄。乾隆五十五年(1790),由掌办商上事务阿旺楚臣奏,准其与达赖喇嘛共居一处,并办理达赖喇嘛琐事。恃势肆行舞弊,占人田地,缺亏达赖喇嘛商上财物,克扣
1567—?明代西藏察木多地区帕巴拉呼图克图三世。又名索南朗杰。藏族。出生于隆布上部。于康区南部、波密、察木多、八宿等地传经说法。屡应丽江土司邀请,往来于芒康、迪庆间,弘扬佛法,曾一度长驻芒康。后被任
汉代西域官名。汉武帝太初四年(前101)置。旨在管理轮台(今新疆轮台县东南)、渠犁(今新疆库尔勒西)等地屯田事务,保护过往使者及商旅。为※西域都护之雏形,亦是西汉于西域设官之始。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