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木
见“做水鬼”(2072页)。
见“做水鬼”(2072页)。
清县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辽河中游东岸。清康熙三年(1664)置。境域东西140里,南北55里。东至吉林乌喇,西抵广宁县,南邻铁岭县,北界柳条边。唐虞为息慎氏地。商、周、秦因之。汉至隋属扶余界。唐为渤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书名。吴泽霖、陈国钧等著。全书378页。包括论文45篇、附录6篇。研究和介绍贵州苗、水、布依等族经济、教育、语言、习俗、歌乐、宗教、传说等。多为根据实地调查所得资料写的专题论文,并经吴泽霖(大夏大学社
见“赤驹”(1011页)。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俗称锦州塔。座落在今辽宁锦州旧城北部。建于辽道宗清宁三年(1057)。为八角十三级密檐式实心砖塔。高56米余。塔基高大,为须弥座式。以斗拱挑承勾栏。首层塔身刻门窗、佛龛等,每面雕
?—约1320元朝宗王。又译兀都不花。蒙古孛儿只斤氏。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庶长子,英宗※硕德八刺异母兄。深受祖母兴圣太后钟爱,欲立为东宫太子,未果。仁宗延祐二年(1315),封安王,出镇和林(今蒙古国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一作列周义。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南海府都督。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朝后唐,贡方物。翌年二月,后唐授以检校工部尚书,旋返归。
京族渔民的主要捕鱼工具。流行于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山心、巫头岛一带。传说200年前就已使用。用木条和细竹蔑在浅海滩上围插而成。结构分头、身、尾三部分,形状似龙虾,头大,身细长、尾圆小。头部宽大,伸向海岸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