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回民文字狱事件。发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乾隆三十九年(1774),广东崖州三亚村(今海南省三亚市)回民海富润,游学内地。历经广西、湖南、湖北、安徽、陕西等省。四十六年(1781),从陕西至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即“逊都思”(1786页)。
书名。谢彬著。1卷9章。论述自清光绪二年(1876)英人马嘉里在云南被杀,英国迫清政府订立《烟台条约》附款《另议专条》(有关西藏的不平等条约)始,至民国八年(1919)中英关于藏案之交涉经过。包括清末
宋代壮族地区重镇。亦称“温运寨”。北宋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南宋置寨以监控土官,镇压峒丁。属右江道。治所在今广西靖西县湖润乡。为壮族聚居区。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在玛纳斯西80里。即今新疆沙湾县乌拉乌苏。清朝在此设有台站(驿站)。
见“脱伦卫”(2081页)。
清代对大小兴安岭一带索伦(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由“布特哈”(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而来。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在嫩江流域设置布特哈总管衙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 —1840清代四川大金川八周碉土守备。藏族。参见“阿木禳”(12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