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木章京
蒙古语音译。清代蒙古官职名。亦称管箭章京(箭长),或佐领。“苏木”蒙古语意为“箭”,相当于满洲之牛录,汉译“佐”或“佐领”。每苏木设苏木章京1名。承札兰章京之命,直接管理本苏木的一切事务,包括处理行政、军事、司法事宜、编制丁册、分配旗民服役、维持治安、征收捐税,每3年编审1次箭丁,施行或传达上级机关命令等。额缺,由旗札萨克从台吉、塔布囊中选健壮有统辖能力者充任,也可从骁骑校中提升。分世袭和非世袭两种。前者包括勋旧佐领(由功臣子孙世袭统管者)、优异佐领(数代承管佐领有功者)、合管佐领(兄弟或同族人带来的人组成而共管者)、互管佐领(将佐领分给兄弟和亲族子孙各管一部份者);后者包括公中佐领(选举产生者)、滋生佐领(因人口繁衍而新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