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411十六国时期北凉宗室、将领。又写作沮渠孥、沮渠如子。临松(治今甘肃张掖县南)人,族属卢水胡。北凉创建者※沮渠蒙逊弟。永安元年(401),蒙逊即位后,封建忠将军、都谷侯。奉命出使后秦,请陇西公姚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可可贝勒旗。雍正三年(1725)置。和硕特台吉策旺喇布坦从子多罗贝勒达颜族裔。以达颜侄达什车凌为札萨克多罗贝勒,掌旗务。下分9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同年赐世袭。牧地跨柴集河
哈萨克汗。又译额什木汗、伊希姆汗。※契晏依汗子,※塔吾克勒汗兄弟。1598—1628年在位。初随塔吾克勒汗率10万军进入河中地,占领阿合锡依、安集延、塔什干、撒马尔罕等城。后又统两万士兵留守撒马尔罕。
见“广平淀”(131页)。
清代内务府所设采供东珠等物的组织。清初于乌拉(今吉林市)创设打牲壮丁。顺治间(1644—1661)定,设打牲乌拉总管1员(正三品)、翼领2员(四品衔)以辖。十八年(1661),编牲丁为33珠轩,每珠轩
见“卜答失里”(20页)。
傣语音译,意为“一片土地之主”或“一个坝子之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度下的一级行政区域的统治者,即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各勐的土司,是※召片领以下最大的一级领主。多由召片领分封其宗室亲信担任,
?—1252元定宗※贵由皇后。又作斡兀立海迷失,“斡兀立”实为部名,即斡亦剌氏。部长※忽都合别乞之女。《元史》称三皇后。定宗三年(1248)汗死,称制监国。以先汗窝阔台尝言皇孙失烈门“可以君天下”(《
见“建州卫”(1543页)、“建州女真”(1543页)。
古代壮族武士披挂的臂衣。用兽皮缝制成圆筒(桶)状,共4节,定形晒干后坚韧如铁。作战时,每只臂膀套两节,可防枪矛。明清时沿用之。清檀萃撰《说蛮》称:“(僮人)凡有攻掠,乃推渠长峒官,把酒赐绿熊练镼,锦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