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事宜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书名。宋人撰,已佚。据《清容居士集》卷41载,元人袁桷参加修撰辽、金、宋三史,搜访遗书,条列事状,中列此书。
参见“撞丁”(2497页)。
见“耶律隆庆”(1320页)。
即“沮渠牧犍”(1512页)。
京族传统节日之一。“唱哈”,京语音译,即“唱歌”之意。流行于广西防城各族自治县的澫尾、巫头等京族聚居区。各地自定日期,节期三天三夜。多在专门的“哈亭”内举行。节前家家户户打扫卫生,备酒制菜,宴请宾客。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
书名。明谭希思撰。4卷。首全图,次各土司分图,每图各附图说,凡78篇。系作者官蜀时命布政司官属取全蜀土司土府裒集而成。是研究四川土司的珍贵史料。有万历二十六年(1598)刻本。原书仅存卷三,藏于台湾省
见“鬼方”(1703页)。
碑刻。明隆庆五年(1571)立。张翀撰。记明军杀壮族农民、掠牛马器械等情况。为研究壮族史韦银豹起义事件的实物资料。原碑下落不明。其文载于(光绪)《永宁州志·艺文篇》。
见“八儿思阔”(26页)。
长腰兽皮靴。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翁得”。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用鹿、犴小腿皮制作,需八九条犴鹿下腿皮才能制1双,可穿3冬。另有一种短筒皮靴,称※“其哈蜜”;一种布腰的皮靴,称※“奥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