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月钱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达斡尔语音译,意为“村”、“屯”。又译作埃里、爱里。鄂伦春族※“乌力楞”,由家庭公社发展为地域公社后,极大多数仍称“乌力楞”,而原属毕拉尔路住在小兴安岭北麓库尔滨河的一支鄂伦春人,民国初期已无“乌力楞
见“缚喝”(2416页)。
见“中俄恰克图条约”(302页)。
见“马九皋”(160页)。
见“巴拉吉尔”(41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额伊瑚卫。永乐四年(1406)三月,女真首领例罗等21人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命例罗为指挥同知,余为千百户镇抚。正统十年(1445)十二月,卫指挥奴答曾入京朝贡。治
书名。元司农司编纂。参加编撰或修订的有孟祺、畅师文、苗好谦等人。7卷。成书于世祖至元十年(1273)。内容包括典训、耕垦、播种、裁桑、养蚕、瓜菜、果实、竹木、药草、孳畜、岁用、杂事等项。多辑自《齐民要
云南土司名。明万历十三年(1585)置。治所为今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辖境除耿马县外还包括今双江县、澜沧县部分地区。原为孟定府辖地。万历十一年(1583)孟定土官罕虔叛,后明军讨平之,于万历十三年分其地
见“叶克书”(539页)。
藏语音译,又作明玛约、明俄约,意为“非主非仆”。旧时西藏江孜地区农奴阶层中的一个等级。即主人家无工资的“佣人”。绝大多数是从小收养在主人家为奴及破产或与主人有特殊关系者。有自己的属主,每年要向属主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