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邕州事宜
论著。治理邕州羁縻州论文。一篇。北宋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世称荆公,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撰。内称:应根据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之实际情况来治理少数民族地区,涉及今广西壮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物产、习俗者甚详,且多首次见于文献记载。其中谈及“峒首富足,峒民生事苟简”,有田子甲、马前牌、家奴及其所生产使用的桶子甲、长枪、手标、扁刀、桄榔箭、药箭、蛾眉小刀等。为研究北宋时期壮族社会历史的珍贵文献。见于《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1397。
论著。治理邕州羁縻州论文。一篇。北宋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世称荆公,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撰。内称:应根据当地政治、经济、文化之实际情况来治理少数民族地区,涉及今广西壮族地区社会、政治、经济、物产、习俗者甚详,且多首次见于文献记载。其中谈及“峒首富足,峒民生事苟简”,有田子甲、马前牌、家奴及其所生产使用的桶子甲、长枪、手标、扁刀、桄榔箭、药箭、蛾眉小刀等。为研究北宋时期壮族社会历史的珍贵文献。见于《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职方典》卷1397。
?—225三国时蜀国西南部大姓首领。益州郡(今云南省中南部地区,治晋宁县东北晋城镇)人。先世系汉族移民,因世居南中,深受当地少数民族影响,“恩信著于南土”,为汉夷所服。后主建兴元年(223)前后,在吴
见“夜落纥”②(1497页)。
?—1571明代广西壮族农民起义领袖。古田县凤凰村人。壮族。家境贫寒,自幼帮人放鸭、扛活为生。早年随父※韦朝威参加反抗明朝官府的斗争,其父被俘遇害后,决意为父报仇。正德十三年(1518,一说正德十五年
参见“札卡提”(432页)。
金代大面额的纸钞。分1贯、2贯、3贯、5贯和10贯5种面额。不足一贯者称小钞。详见“交钞”(875页)。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德胜门外正黄旗教坊北。为供外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外馆监督一人,由都察院保送科道人员引见充补。一年更换一次。光绪三十三年(1907)裁撤。
德昂族举行婚礼时必唱的歌曲之一。歌词主要叙述昆撒罗和欧比木一对男女相爱,遭父母反对,欧比木被其父赶到山野窝棚居住。昆撒罗得知后赶到欧比木住处时,后者已被豹子吃掉。愤怒的昆撒罗即杀死豹子,割下其头、尾,
见“婆娑府路”(2128页)。
?—1856太平天国将领。广西贵县那良村人。壮族(一说祖籍广东客家人)。颇通文墨,多谋而知兵。咸丰元年(1851),随弟(一说堂弟)※石达开参加金田起义,在石达开麾下参赞军事,因其足智多谋,甚倚重之。
河名。亦名“涞流河”、“涞流水”。即今拉林河,松花江支流之一。辽天庆四年(1114),阿骨打起兵反辽,进军辽宁江州(治今吉林扶余县东石头城子),会诸路兵于此水旁,得2500人。在此申告天地,数辽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