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候补知州沈潜修纂。光绪二十三年(1897)以后成书。手抄本。两函10册,共20卷。卷一参修姓氏、凡例、星度、建置;卷二巡幸、公署,卷三疆域、职官;卷四山川、学校;卷五典礼、田赋
1633—168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佟佳氏。顺治九年(1652)翻译进士,分内院学习。十三年(1656),授国史院侍读。康熙三年(1664),迁宏文院侍读学士。九年(1670),定内阁翰林院官制
北周宣帝宇文赟年号。579年,凡1年。
见“榕江县”(2420页)。
蒙古族古代饮酒习俗。据《蒙鞑备录》、《黑鞑事略》等书记载,古代蒙古族宴客时,主人举杯先饮一口,然后再奉客饮,或客人以一手持杯,请主人先饮一口,然后自饮,谓之“口利”。若主人先饮一杯,然后再斟一杯奉客轮
官名。明代设京卫、外卫指挥使司,置指挥佥事,地位低于指挥使和指挥同知,秩正四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亦以此名义授当地首领,赐予铜印、诰命、冠带,准世袭。使之谨守故土,统帅部众,服从征调,无相携贰,依例进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狱差。主要管理犯人。由四户交不起官粮的“俄拉伯”轮流担任。每次1人,3个月一换,自带口粮,无报酬,任职者不纳粮,不负担其他差役。
?—1697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名拉尊纳旺丹增。蒙古族。祖居察罕托辉(宁夏府北50里)。乌巴什之子。康熙十八年(1679),五世达赖封之为“额尔德尼伊拉克三呼图克图”。二十四年(1685)被清朝授为归
秦汉时称西羌居地之名。参见“羌中”(1139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位于今新疆塔里木盆地北部。即今沙雅县。原为回庄。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三品阿奇木伯克等官,治理当地维吾尔族民政。光绪十一年(1885),改设乡约。光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