迭儿列斤蒙古
见“都儿鲁斤”(1817页)。
见“都儿鲁斤”(181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永乐十二年(1414)九月设置之五屯河卫亦称作乌屯河卫。
蒙古旧部名,意为“左翼”,清代卫拉特蒙古四部之一。因首领以绰罗斯为姓,故又名“绰罗斯部”。一说其首领是元臣孛罕后裔,始祖为明代瓦剌太师※也先次子额斯墨特达尔罕诺颜。原游牧于额尔齐斯河上游和塔尔巴哈台以
县名。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置。在今辽宁省西部、大凌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汉为柳城、交黎2县地。北魏、北齐后,北境俱属契丹。元属大宁路兴中州,西北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营州卫地,后废入泰宁卫。清
官名。满语音译。“包衣”意为“家内(或府内)的”,“昂邦”又作“按班”或“谙班”,意为“大臣”等。即清代内务府总管大臣。原属三品衙门,其设无定员,概由皇帝特旨简任。乾隆十四年(1749),改定为正二品
见“妳捏离”(1550页)。
辽、金、元官署名。掌辅佐皇太子之事。秦始置詹事,魏晋以来相沿。辽置太子詹事院,设詹事,少詹事等职,金沿之。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立院,设左、右詹事、副詹事、詹事丞、院判等官。文宗天历元年(132
见“忽都虎”(1489页)。
元朝宗王。又译只必铁木儿。蒙古孛儿只斤氏。※窝阔台汗孙,※阔端子。中统初,因附忽必烈汗,为阿里不哥党阿蓝答儿等所掠,困甚,赐银800余两。继与巩昌元帅李庭玉追执西蕃叛首火都。至元九年(1272),筑新
见“阿兴喇嘛”(1222页)。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立契约文书时的见证人。立文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