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语音译,意为“灵轿”。即木制轿式寿材。旧时青海互助、同仁等地土族葬具。人死后,用其抬至火葬地,将尸体面西置于事先用120片土石块砌成的火化炉灶上,砸碎斡东,以柏树枝点火焚化之。制作精致,尤以老年人
见“和雇”(1445页)与“和买”(1442页)。
苗族民间祭祀风俗。又称邀请龙,敬龙。苗族以龙为吉祥富贵之象征,备加崇敬。祭祀时祈祷龙神庇护地方安宁、风调雨顺、人畜兴旺。湘西、黔东比较盛行,黔东南、桂北等地也有类似庆典。每年二月、八月或十月中择日举行
见“捺钵”(2037页)。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见“镇海”(2509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六年(1373)二月置,管辖卫(前藏)、藏(后藏)地区。按明兵部下属机构官员设置例,设卫指挥使1员,正三品;指挥同知2员,从三品;指挥佥事4员,正四品;卫镇抚2员,从五品。以故元国
明朝来华病逝的苏禄王国东王墓地。地在山东德州市西北部北营村。永乐十五年(1417)八月初,加里曼丹岛与菲律宾群岛之间苏禄王国东王巴都葛·巴哈剌率弟西王、峒王及眷属340余人来华访问,到达北京,受成祖朱
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三年(658)以西州(治所在高昌)改置,隶安西都护府管辖。玄宗天宝元年(742),改称交河郡。肃宗乾元元年(758),复为西州,下辖前庭、柳中、交河、天山、蒲昌5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