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干力克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参见“日喀则”(292页)。
?—183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
见“苻坚”(1340页)。
书名。清官修。64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体例与郑樵《通志》大致相同,分本纪、列传、二十略等数大部门。缺世家、年谱,明代纪、传因有《明史》,亦
见“合亩制”(834页)。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部“益北行十日”处,约居住于今黑龙江入海口附近地区;但有不同说法:一说在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左右,或说在精奇里江即前苏联结雅河东、西源之间的
清代蒙古部落分支名。一称喀尔喀额鲁特。居于鄂尔坤河流域乌兰乌苏额鲁特人的总称。有二札萨克旗,乾隆二十六年(1761)自推河移驻,隶喀尔喀赛音诺颜部齐齐尔里克盟。详见“额鲁特旗”(2535页)、“额鲁特
1083—1122金宗室、大将。本名谋良虎。女真族。完颜氏。康宗※乌雅束长子。善射,九岁能射逸兔。年十一,射中奔鹿。善谈辩,多智略,孝敬谦谨。深受世祖及众人爱。从阿骨打伐辽,多所谏言。以所部兵败宁江州
见“完颜亶”(1147页)。
即“国朝耆献类征初编”(14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