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元统二年(1334),世祖子脱欢次子蛮子始受封。其子不花帖木儿(又作帖木儿不花)袭封。
见“穹庐”(1535页)。
见“罗桑丹贝坚赞”(1423页)。
碑铭。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三月二十一日立于北京国子监内。玄烨撰文,以满、汉两种文字镌刻。前半部为引言,后半部为四字韵文。载述康熙帝统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缘起、经过及作战思想。为研究康熙帝征噶尔丹及
又记作“捏褐耐”。契丹语,意“狗头”。契丹族对“中秋节”(八月十五日)的称谓。依俗,节前七日(八月八日)杀白犬,于寝帐前七步埋其头,露其嘴。至中秋,移帐于埋狗头处。
见“和雇”(1445页)与“和买”(1442页)。
即“乌纥”(328页)。
北宋时西域于阗王。本名尉迟婆缚婆,王族姓尉迟氏。后梁乾化二年(912)执政,建号同庆,仿唐制,设职官,发展经济。同庆二十七年(后晋天福三年938),遣捡校太尉马继荣赴开封朝贡。后晋遣供奉官张匡邺出使于
北魏宗室。字秀和。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雍州刺史提子。累迁兼尚书右丞。灵太后临朝,宦者干政。孚乃总括古今名妃贤后4卷,奏上。迁左丞。正光四年(523),为北道行台,至柔玄、怀荒二镇间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末,明玉珍置,以张仲山任安抚使。明初因之,治所位于今湖北长乐县境内,隶容美宣抚司。洪武六年(1373),因“洞蛮”向天富举兵反明,各土司皆坐降一级。七年,改长官司。十四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