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至民国时满族中年以上妇女的一种传统发式。一称盘盘髻儿。主要流行于东北、北方地区。其发式、梳发于脑顶或偏脑后,挽发二三匝,盘成一髻,髻心隆起,中贯以簪,故名。民国后,逐渐改为盘于脑后,直至剪发。
元代旧州名。古无城邑。当地民族称之为“黎驱”,讹为黎溪。初为乌蛮与汉人杂居地,南诏阁罗凤徙白蛮守之。蒙氏终,罗罗(今彝族)逐走白蛮。大理国段氏兴,令“罗罗蛮”乞夷据其地。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其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嘉靖间所设哈儿速卫,皆作哈尔萨卫。
?—1716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驻居于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台吉※纳扎尔玛穆特之子。清康熙年间,率所属赴西藏礼佛,四十三年(1704),返归,时逢阿玉奇汗因向准噶尔部索要被扣留之散扎布属部未果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参见“隅”(2135页)。
见“术不姑”(490页)。
17世纪初荷兰侵略者在台湾构筑的一个侵略据点。天启四年(1624),荷兰殖民军被明朝军队逐出澎湖后,转移侵占台湾本岛西南沿海地区,为巩固在台湾的立足和扩大对台湾岛的侵略,在安平的一鲲身构堡筑城,荷兰侵
又作栏子军,或远探栏子马。契丹兵制,凡举兵,选剽悍之士为栏子军(马)。视出军多寡,少则数十,多则上万。主要任务为侦候敌人动静。居先锋军前20余里,全副衣甲,每行10里或5里稍驻,下马侧听有无人马之声,
西夏官制职司序列第三等级。包括典礼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鸣沙军、 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
见“叱豆浑”(5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