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
原始社会由若干氏族或二个以上胞族组成的社会组织。有的由几个具有血缘关系的新老氏族结合而成,有的是几个保持通婚关系之毗邻氏族的联合。血缘系谱已不是组成部落的必要条件。对其形成有3种不同看法:出现于氏族之前;与氏族同时;在氏族之后。国内以后两种观点为主。部落有专门名称,一定的地域疆界,统一的语言或方言,特定的经济、宗教、文化活动,以及酋长、军事首领、祭司和部落议事会。为对付其他部落的征伐或图谋向外扩张,具有共同语言、血缘、或姻缘关系的部落,往往在相互需要的前提下,结合成部落联盟组织。按社会发展阶段,通常有母系部落和父系部落之分;按主要经济形态则称之为采集狩猎部落、游牧部落、农业部落等。部落组织前期,保留着较多民主气氛。酋长等头人由部众民主选举产生,不称职者可以撤换。随着私有制经济成分增长,贫富分化日益明显,军事民主制向酋长专权倾斜,酋长本人及其显贵家庭逐步主宰着部落事务和议事会的人选,最终把酋长职位变为世袭。历史上轩辕部落包括青云氏、缙云氏、白云氏、黑云氏和黄云氏五个氏族;庖牺氏部落有飞龙氏等11个以龙为图腾的氏族。姜寨文化遗址系一个完整的部落村庄。春秋时期的濮人尚是一些分散的小部落。在当代少数民族中,还保留着属于次生或变异形态的部落组织。如高山族中的曹人,基本为狩猎部落;高山族鲁凯人,在封建领主制下保留着农业部落躯壳;哈萨克和柯尔克孜族,在游牧社会中残存着部落组织;西盟佤族和珞巴族则是在家长奴隶制下存在着部落制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