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一作艾温克、埃文克。通古斯语音译,意为“住在山南麓的人”或“住在大山森林中的人们。”来源于肃慎,是元代“林木中百姓”、明“野人女真”、清“索伦部”的一支;但看法不一,或说与唐及其以前的鞠部落、北室韦和钵室韦有密切关系;一说应是以肃慎后裔靺鞨族为基础,吸收了北室韦和鞠部落成分。清文献记为索伦或索伦部。内有索伦、通古斯、雅库特之分,1957年根据本民族意愿统一用其作为民族名称。清初居于精奇里江(前苏联结雅河)、牛满江(前苏联布列亚河)地区,专以狩猎为业。一说此为其主要部分居地,尚有另二支,一为使鹿的,即“喀木尼堪”,分布在贝加尔湖西北的勒拿河一带;一为使马的,散居在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地区。至迟在崇德六年(1641),索伦部已全部归清。从顺治年间(1644—1661)起,因沙俄入侵,进行英勇反抗后,大部分被迫陆续迁到黑龙江南、额尔古纳河东至嫩江两岸,与先后迁来的达斡尔、鄂伦春族等交错杂居。同被分编佐领,入旗籍,受布特哈总管衙门管理。由于居住地区不同,有的改事牧业或农业,现经营牧业者,主要居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和陈巴尔虎旗;从事农业者,主要在阿荣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讷河县等地;少数尚以狩猎为生者,在内蒙古额尔古纳左旗境内。康熙三十年(1691),清政府令其“披甲驻防”,自此平时从事生产,“军兴皆听调拨”。其民以“骁勇闻天下”。在历代剥削阶级的利用和压榨下,清末已“积贫成弱,实有不能整饬之势”,到1945年解放前,人民生活极度贫困,人口急剧下降。农牧业区早已进入封建制社会,少数从事狩猎的,解放时还保留许多原始公社制残余。无文字,有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牧区使用蒙语文,农区使用汉语文兼达斡尔语。原信萨满教,现无神论思想有较广泛传播。在党和政府帮助下,游牧和游猎的鄂温克人从1954年起,逐步实现了定居,并转向多种经营。在进行民主改革的基础上,1958年建立鄂温克族自治旗。生产迅速发展,生活不断提高,使人口迅速增加,据1990年统计,人口已由1957年的7200人增至263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