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瓦几亚条约
见“中俄伊犁条约” (300页)。
见“中俄伊犁条约” (300页)。
即“移剌履”(2066页)。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全分粮庄。整庄、半庄的区分标准,历有不同。顺治二年(1645),以每庄420亩至720亩为大庄,240亩至360亩为半庄。康熙八年(1669),分编大庄为4等,规定每隔10年编定其等次
珞巴族崩尼、崩如、苏龙、纳等部落对氏族的称谓。一作纽卜弄。珞巴语音译,“纽”意为“宽广”、“地域大”,“卜”意为“大群”、“人群”。同一“纽卜”的人,均有一个共同的男性祖先。其祖先名字为“纽卜”的名称
见“真珠毗伽可汗”(1820页)。
见“王忠”(201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习俗。亦称徒跣、跣行,俗称打赤脚。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地区及今南方各地。此俗即一年四季“打赤脚”,很少穿鞋或木履。是适应南方气候温暖及多雨、多稻田的环境特点。《韩非子》卷7载
见“商卓特巴”(2093页)。
见“缚喝”(2416页)。
1837—1904清朝大臣。亦作常顺。达斡尔族。姓郭贝尔氏。字鹤汀。世居莽鼐屯,初属布特哈正黄旗,后隶满洲正白旗。初以蓝翎侍卫随车驾狩木兰,又从胜保征捻军,镇压农民运动。同治二年(1863),解颍州围
见“拓跋猗卢”(13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