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拜拉达
见“爱毕勒达”(1899页)。
见“爱毕勒达”(1899页)。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镇南王※脱欢孙,脱不花子。泰定二年(1325),父卒,年幼,以叔父帖木儿不花袭王位。天历二年(1329),袭父爵,镇扬州。至正七年(1347),奉命平定集庆起义军,继与叔父威
即“乃颜城”(38页)。
古山名。一作次对山。今人认为即大兴安岭上之甫喀山;旧说为大兴安岭南段索岳尔济山西北之斡特该山。史载南室韦因居地下湿,夏季移此及贷勃山居住。
见“迈孜木杂特”(742页)。
见“按出虎水”(1623页)。
地名。又名斡朵里、鄂多里。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西牡丹江与松花江会合处马大屯。元时曾在此设置斡朵怜军民万户府,为女真水达达路所辖五个军民万户府之一。建州女直先世居此。元末明初,清太祖努尔哈赤六世祖猛哥帖木
官名。南北朝时统率一军之主将之称。隋唐以后不称。宋代蕃兵中大首领称都军主,百帐以上称军主,其次为副军主。西夏建国前李继迁、李德明时期均设此职。
从人类出现到阶级社会产生之前的第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亦称原始社会。约与考古学上石器时代一致。此学说理论由马克思、恩格斯奠定。基本特征为“没有私有制、阶级和国家;公社成员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社会产品集体占有
奚(又作库莫奚)族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据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5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
见“冉闵”(5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