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官员。字克庄。唐兀人。朵儿赤之孙,斡仁通子。以《礼记》举进士,任奎章阁典签。时怀念先祖斡道冲,见郡县庙学有从祀画像尚存者,请虞集撰文述赞其身世学问。历官嘉议大夫、工部侍郎。曾参于修撰《宋史》。
简称乌撒宣慰司。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置,属云南行省。在乌撒路(今贵州威宁一带),辖境包括今云南东北部及贵州西南部部分地区。统治乌撒、乌蒙(今云南昭通)、东川(今云南会泽)、
农业耕作方法。俗称“二牛抬扛”。始于西汉,南诏时期已传入云南。唐人樊绰曾记述了这一生产方式,“每耕田用三尺犁,格长丈余,两牛相去七、八尺,一佃人前牵牛,一佃人持按犁辕,一佃人秉耒”。《南诏画卷》中有形
明代颁与甘、青等地少数民族进行茶马交易的牌照。又称“金牌信符”、“纳马金牌”、“茶马金牌”。“金牌”、“信符”,原是二物,前者以铜制成,长1尺,阔3寸。后者以铁制成,长5寸,阔2.5寸,上镌刻二飞龙,
见“窦毅”(2409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意为“采铜伯克”、“采红铜伯克”职司管理采铜、炼铜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西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右翼旗,西界乌喇特旗,南界归化城土默特,北界大漠。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首领车根率众归附后金。康熙三年(1664)授其
即“伊希丹毕坚赞”(812页)。
505或507—556北魏、西魏大臣,北周尊基者。俗名黑獭。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人。先祖为匈奴单于远属,后与鲜卑杂居,被推为主,遂鲜卑宇文氏。北魏安定侯宇文陵玄孙,宇文肱之子。轻财好施,喜结
见“拓跋弘”(135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