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款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毛南族乡规民约。又称“龙缓”。流行于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上南、中南和下南地区。由各村、峒民主推选有名望的老人共同制订,以维护地方的利益。内容包括抗拒外来侵犯和维护当地风俗、山水两个方面。违犯规约者由制订规约的老年人审理。主要盛行于明末清初。后渐被地主豪绅操纵。
见“中山王尚”(295页)。
见“绥靖城”(1971页)。
参见“阐”(2105页)。
部分瑶族自称。他称“背陇瑶”。分布于广西凌云、巴马、田林、凤山、东兰等县。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742唐代后突厥贵族。又作骨咄叶护。开元二十九年(741),攻杀后突厥左厢(左杀)判阙特勤所立之毗伽可汗子,拥立其弟为汗,旋又杀之,自立为可汗。天宝元年(742),为拔悉密首领阿史那施联合回纥、葛
见“太不花”(272页)。
?—1322元朝大臣。又译铁木迭而、帖木迭儿、迭木帖儿。一说为蒙古八邻部人。木儿火赤子。成宗大德(1297—1307)年间,任同知宣徽院事,兼通政院使。武宗(1307—1311年在位)时,历任宣徽使、
见“北大王墓志”(53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十三年(1415)十月所设渚东河卫、正统后设筑屯卫,称作珠敦卫或珠敦河卫。
见“尕最”(5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