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番族章程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按年交清拖欠银两。五、依青海蒙古例,按季赴青海衙门领票易买粮茶。六、协同蒙古官兵防护游牧。七、凡住居蒙古界内“番众”,由蒙古郡王稽察。八、“番民”除按例贡马纳兵差外,蒙古郡王、章京、百户、百长不得苛派差徭,违者治罪。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按年交清拖欠银两。五、依青海蒙古例,按季赴青海衙门领票易买粮茶。六、协同蒙古官兵防护游牧。七、凡住居蒙古界内“番众”,由蒙古郡王稽察。八、“番民”除按例贡马纳兵差外,蒙古郡王、章京、百户、百长不得苛派差徭,违者治罪。
清朝约束青海蒙、藏诸族的措施。清道光二年(1822),清军征讨黄河以北藏族后,陕甘总督长龄奏准立此善后章程,规定:蒙古人须着蒙古服饰,不准易藏族衣帽,诡混抢劫;严查蒙、藏歇家(货店),禁奸徒于偏僻处开
成吉思汗行宫之一。位于土兀剌河(今土拉河)上游南,今蒙古国乌兰巴托东南。原为克烈部首领王罕营帐所在地,成吉思汗在此与之结盟。嘉泰三年(1203),王罕兵败,并于蒙古部。后成吉思汗于此置斡耳朵(帐殿),
见“穹庐”(1535页)。
见“吾也而”(1046页)。
见“元朝秘史”(239页)。
古族名。①参见“陆浑之戎”。(1189页)。 ②即允姓之戎居敦煌者。参见“允姓之戎”(402页)。
赫哲族的一种民间小调。赫哲语音译,亦作“合呢呐”。因歌曲开头、结尾均用“呵尼呐”,唱词中也间插入此三字得名。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多为妇女织鱼网、晒鱼兽肉干等劳动时哼唱。曲调开朗、明快,
1846—1906清代青海佑宁寺活佛,即王呼图克图四世。出生于青海仙米寺附近库隆沟。广惠寺五世敏珠尔噶桑图登赤列嘉措胞弟。道光二十五年(1845),王呼图克图三世圆寂后,被选认为转世灵童,迎入佑宁寺。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作者不详。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书中记载城垣、衙署、营制、将军、协领、副都统、名讳、八旗满洲、蒙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马甲、步甲、马匹、马厂地、操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亦作默尔根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辖黑龙江省嫩江县墨尔根江流域。宣德十年(1435)十二月,该卫等女真指挥打剌哈等入朝贡马,赐彩帛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