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汉
字斗南,原武(今河南原阳西)人。以秀才被推举,献所写《乌鹊论》一文。被授官。历任御史、刑、礼部侍郎、左右佥都御史。曾上疏陈述所部疾困数事,受帝称赞。审问狱案平允。与詹徽议论不合,常当面折辱,徽怀恨。后被徽弹劾,降职。徽伏诛,汉复升官。致仕归。
【介绍】:
明河南原武人,字斗南。洪武中以秀才举荐至京,献《乌鹊论》,授司经局正字。历任御史,巡按陕西,决狱平允。出言不加检点,以是居官屡踬,然帝知其清廉正直,故得保全。终官右佥都御史。
【介绍】:
明河南原武人,字斗南。洪武中以秀才举荐至京,献《乌鹊论》,授司经局正字。历任御史,巡按陕西,决狱平允。出言不加检点,以是居官屡踬,然帝知其清廉正直,故得保全。终官右佥都御史。